医疗团队
就医指南
教学科研
新闻中心
院务信息
健康管理
党建工作
医疗服务集团
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20年瑞安市医疗服务集团及其他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技人员2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户籍(原籍)、年龄(毕业届别)、学历、学位、专业、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执业(职业)资格等要求。
二、招聘岗位及其他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2020年瑞安市医疗服务集团及其他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各类证书、证件、证明的取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0年6月21日(特别注明时间的除外)。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历的报考人员以第二学历专业报考的,其第二学历须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第二学历证明。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网址:瑞安市人事考试录用系统(http://rsks.ra12333.com/)。
报名时间:2020年6月22 日9时—6月24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6月22日9时—6月25日17时。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注册报名后,选择岗位报名,仅注册不报名的无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0年6月26 日9时—6月28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陆瑞安市人事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两科共计100元。未按时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三)调整招聘计划数和现场改报
根据我市卫技人才的实际情况,资格初审后紧缺岗位(岗位代码:002、004、007、008、010、018、027、030、037、039、040、042、052、058、062、066、072、076、090、091、101、102、103、104、106、107、108、117、118、122、124、126、129、133、136)及要求具有副主任医师职称以上岗位(岗位代码:016、025)以实际缴费确认人数开考。
上述岗位以外的同一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2:1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直至不开考,并于2020年6月30日在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瑞安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公布。
招聘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进行现场改报,现场改报时间定于2020年7月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地点设在瑞安市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瑞安市瑞湖路333号公共卫生大楼807室)。逾期未到现场改报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退还考试费。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笔试的形式,打印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地点及疫情防控具体要求等事项另行公告。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专业知识》×7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3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报考人员必须参加所报岗位的两科考试,否则笔试成绩无效。
本次考试《专业知识》科目采用网络评卷、《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采用读卡评卷的方式,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规定,除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外,其他情况不予查分。
(五)资格复审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同分的,取《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如两科成绩均相同的,另行加试。
对紧缺岗位、代码为016、025的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2:1的岗位,设置入围资格复审的最低分数线,其最低分数线为其他岗位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的最低分数。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疫情防控具体要求等事项另行公告,请密切关注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瑞安市卫生健康局网站。
2.资格复审时,按岗位所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0年瑞安市医疗服务集团及其他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技人员报名表》(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以原籍报考的,须提供有迁出原籍地记录的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大学英语等级考试证书(考试成绩报告单)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2020届毕业生尚未拿到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瑞安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6)免冠单寸彩色近照2张。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招聘资格。空缺名额在该岗位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人选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名额。
(六)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体检时间、集中地点及疫情防控具体要求等事项另行公告,请密切关注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瑞安市卫生健康局网站。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体检合格后放弃的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其空缺岗位不再予以递补。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七)公示、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瑞安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约定时间后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一律要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其岗位聘任要根据招聘单位的岗位设置情况而定。
四、相关事项说明
(一)落户时间截止到2020年6月21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前确认本人落户情况。
(二)2020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因疫情影响延期取得者,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
(三)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此类报考人员的大学英语等级成绩不作要求。
(四)瑞安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须在2020年6月21日前取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五)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研究生不得报考;
2.已与瑞安市医疗卫生单位签订就业意向书和就业协议书的人员不得报考;
3.原与瑞安市卫生健康局签订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协议,在校期间解除协议未满五年或在基层卫生院服务期内解除协议未满三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4.法律及上级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六)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七)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瑞安市卫生健康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瑞安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ruian.gov.cn/col/col1362893/index.html
瑞安市卫生健康局网站:
http://www.ruian.gov.cn/col/col1370466/
瑞安市卫生健康局招聘咨询电话:
0577-58906070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咨询电话:
0577-65812876
附件:2020年瑞安市医疗服务集团及其他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瑞安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6月13日
地址:瑞安市瑞枫大道168号
公交8、11、13、16、17、101、106路直达
地址:瑞安市万松路108号
公交1、2、6、9、12、15、3路夜间线、101(环线)路直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