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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参保
作者:超级管理员  来源:医保科  发布时间:2019/4/24 16:11:37  字号:

²  新生儿医保待遇:

1.        出生3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的,即可享受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2.        出生3个月之后办理参保手续的,从参保次月起享受当年度剩余月份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3.        新生儿父母一方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新生儿不需缴纳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从第二年起按规定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并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4.        我院门诊,不实施城乡居民普通门诊医保政策。

²  办理方法:

1.        提供资料: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和户主本页复印件、新生儿页复印件、新生儿父母当年度社保医保缴费单或已参加农保的证明。

2.        办理地址:瑞安市拱瑞山路6号。

3.        联系电话:65812820  6581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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