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患者享有的权利:
1、有权得到医疗救治、预防保健服务。
2、有权获得提供服务人员的从业信息。
3、有权获得有关病情、诊断、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疾病预后、医疗费用、出院后注意事项等方面的信息。
4、有权参与制定和实施治疗计划,对医生提出的治疗方案有选择权和决定权。
5、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有权作出终止抢救和停止生命支持的选择及自动出院。
6、有权同意或拒绝实验性临床医疗。
7、有权获知医院服务内容和有关规定。
8、在诊疗全过程个人隐私得到尊重,也可向医务人员表达特殊隐私要求。
9、在不违背法律和他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得到个人价值观、信仰及民族风俗的尊重。
10、有权参与医疗安全实践,如获知安全用药知识,要求医务人员诊疗护理前洗手等。
11、有权按有关法规规定复印病历资料。
12、在医疗服务过程中遇到身体、语言和文化等障碍时,有权得到帮助。
13、有权得到合适的疼痛评估和管理,临终患者有得到尊重和富有同情心服务的权利。
14、有权获得第二方(其他医院)的诊疗意见,而不会因此影响诊疗。
15、有抱怨和投诉的权利,投诉电话:65866900。
16、有权受到礼貌对待,并得到保护。
二、患者应履行的义务:
1、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不得侵犯医院员工和其他患者的权利,爱护医院设施和仪器。
2、配合医务人员落实医疗护理计划,当拒绝治疗或不遵从指导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3、了解自身疾病、治疗、预后及出院后注意事项,如果不明了,应及时向主管医生咨询。
4、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如有不实,请及早更改,否则将承担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
5、向医护人员如实、详尽提供与健康有关的信息,否则将承担隐瞒病情而引发的不良后果。
6、配合医院实习生和见习生的教学工作。
7、及时交纳足额医疗费用。
8、不能擅自离开病区、离院及外宿,如有特殊原因请告知医务人员,并办理相关手续。
9、不能擅自接受院外治疗,如有需要,必须经主管医师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
10、医院不对患者财物承担安全责任,住院期间请带少量个人用品,并各自妥善保管。
11、在接受诊疗和取药之前,主动配合医护人员回答自己的姓名进行身份确认。
制作:2014年8月1日